Page 84 - 銀行人員應具備的法律知識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屬於任意規定,非強制規定,得以契約變更抵充順序。
... 補填者,填妥後應告知客戶;六、契約原則上應雙方各執一份正本,如法令上允許,得給予註明與正本相符的影本。
BasicHTMLVersion
TableofContents
ViewFullVersion
Page84-銀行人員應具備的法律知識
P.84
銀行人員應具備的法律知識
法第323條有關債權的抵充順序:「清償人所提出之給付,應
先抵充費用,次充利息,次充原本。
」屬於任意規定,非強制
規定,得以契約變更抵充順序。
民法債編於民國88年修正時,增訂第247條之1:「依
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下列
各款之約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一、免
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當事人之責任者;二、加重他方當事
人之責任者;三、使他方當事人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
者;四、其他於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
」,本條規定適
用於所有定型化契約,不限於消費者契約,晚近漸為法院判決
所採用,應予重視,所謂「顯失公平」,屬於抽象的法律概
念,或許並無具體標準,應視契約的性質,參酌相關法令及案
例,至少達到合理性、對等性以及必要性的要求。
銀行與客戶簽訂的契約,是事後用以證明雙方約定的文
件,若涉訟,即為重要證物,故除應確認客戶身分外,有幾項
原則應掌握:一、注意簽章的合法性以及法人代表人的代表
性;二、不得誤用定型化契約;三、定型化契約空白處應記載
事項不得漏填或誤填;四、契約條款有修改的必要時,應請客
戶在修改處簽章確認;五、契約內容係於客戶簽名後再由銀行
補填者,填妥後應告知客戶;六、契約原則上應雙方各執一份
正本,如法令上允許,得給予註明與正本相符的影本。
七、依
法應告知客戶的重要內容(如投資風險),應留存已告知的證
明。
若簽約過程為圖一時方便,違反常規或擅自塗改、變造契
約,很可能造成糾紛,嚴重者甚至有刑責,宜謹慎。
6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延伸文章資訊
- 1[請益] 與正本相符跟職章? - 看板PublicServan - 批踢踢實業坊
小妹想知道如果真的要蓋,是否有規定在哪條法規裡?有先進知道嗎? ... pinksy: 我個人是覺得只要沒有違反規定,不會強制要蓋與正本相符章 02/10 13:10.
- 2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首頁
影本公文加蓋有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是否可視為正本直接簽辦並歸檔? ... 一、已蓋收文號之民眾陳情書或公文,如屬已歸檔之檔案,依檔案法第17條規定,民眾申請 ...
- 3法規名稱 - 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但除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應檢送正本外,上述文件檢送影本者,應再提供以下 ... 經理公司或代辦受益憑證機構向受益人以電話或以函證方式確認檢附之影本與正本相符。
- 4中華民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政府採購論壇
第十條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但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前項影本之尺寸與正本不一致,或未載明與正本相符、 ...
- 5Page 84 - 銀行人員應具備的法律知識
屬於任意規定,非強制規定,得以契約變更抵充順序。 ... 補填者,填妥後應告知客戶;六、契約原則上應雙方各執一份正本,如法令上允許,得給予註明與正本相符的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