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並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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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施放專業爆竹煙火及會發出笛音或爆音之一般爆竹煙火。
但元旦、春節(農曆一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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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施放專業爆竹煙火及會發出笛音或爆音之一般爆竹煙火。但元旦、春節(農曆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