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起訴殺人未遂罪,法院判決成立普通傷害罪 - 正笙法律事務所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刑法上殺人未遂罪與傷害罪之區別,應以有無殺意,即其下手加害時有無死亡之預見為斷,其受傷之多寡,是否致命部位,雖可藉為認定有無殺意之心證, ... OURWORKS 首頁 /案例實績 /刑事案件 /檢察官起訴殺人未遂罪,法院判決成立普通傷害罪 案例實績 OURWORKS More.. 民事案件 刑事案件 家事案件 全部顯示 年份(不限) 2021 2020 29 OCT 檢察官起訴殺人未遂罪,法院判決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