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火案一審宣判辜仲諒遭判九年有期徒刑 - 台灣e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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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火案一審宣判辜仲諒遭判九年有期徒刑.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疑涉紅火案,台北地院今(18)做出判決,原本希望獲判輕罪或無罪的辜仲諒,遭重判 ...     紅火案一審宣判辜仲諒遭判九年有期徒刑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疑涉紅火案,台北地院今(18)做出判決,原本希望獲判輕罪或無罪的辜仲諒,遭重判九年有期徒刑。

對於這項判決,辜仲諒的律師團表示遺憾但尊重,會再上訴。

    台北地院是依違反證交法等罪,重判辜仲諒九年徒刑,檢方偵辦紅火案時,發現中信銀委託香港分行,與設在香港的紅火公司,進行境外交易結構債,假藉海外投資方式,達到插旗兆豐金的目的,從事非常規交易,最後有三千零四十七萬四千七百多元美金未入帳,造成中信銀損失鉅額利益。

    檢方認定辜仲諒為掩飾,並隱匿利用紅火公司自中信銀套取約折合新台幣十億一千四百八十萬八千多元的款項,在贖回結構債後,就分批匯到陳俊哲的境外公司帳戶涉及洗錢。

    95年間,台北地檢署認為中信金控購併兆豐金控涉違法展開偵查,辜仲諒因滯外不歸遭檢方通緝。

直到前年才在特偵組策動下才返國。

    辜仲諒本人今天並未出庭。

201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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