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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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在日據時期開始者,應依當時臺灣之法例與習慣辦理. 全文內容:二查依現行民法繼承編之意旨,男子入贅後對於生父母之遺產固屬仍有繼承權(司法院院解字第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行政函釋 PDF 友善列印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前司法行政部 發文字號: (50)台函民字第1889號 發文日期: 民國50年04月10日 相關法條: 民法繼承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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