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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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條本準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2 條本準則適用於主管機關執行未經排放管道排放空氣污染物之空氣污染行為管制。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 公發布日: 民國89年04月19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8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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