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沒收裁判確定前後與民事強制執行之衝突探究—兼評最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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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人對沒收標的之權利」或「因犯罪而得行使之債權」均不受影響,其範圍除了不因沒收宣告而消滅的物權外,應包含已與沒收標的建立執行法律關係之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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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指數(ImpactFactor):某一期刊前兩年產出的論文,在統計年平均被引用的次數。

公式:(前兩年發表論文在統計年的被引用次數)÷(前兩年論文產出論文總篇數) 例如:2010年之影響係數(2011年呈現) 2009年A期刊產出論文15篇,2009年A期刊產出論文在2009年被引用20次 2008年A期刊產出論文16篇,2008年A期刊產出論文在2009年被引用30次 → 2010年的影響係數 =(20+30)÷(15+16)≒1.61 什麼是預刊文章? 為提供讀者最前線之學術資訊,於期刊文獻獲同意刊登後、紙本印製完成前,率先於網路線上發表之文章即為預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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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DOI 號 來源資料 法令月刊 69卷7期(2018/07/01) 從平等原則評析2017年醫療法醫療刑事責任修法 刑事沒收裁判確定前後與民事強制執行之衝突探究—兼評最高法院106年度台抗字第669號刑事裁定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對繼受人之效力 從民法認領體系論生父與非婚生子女血緣之連繫 廢棄物清理法上「未經許可受託處理廢棄物罪」之行為主體釋疑-倂引介德國環境立法之模式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439號民事判決/最高法院106年度台非字第235號刑事判決/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561號刑事判決 司法院釋字第763號解釋【被徵收土地使用情形應定期通知案】/司法院釋字第764號解釋【公營事業移轉民營留用人員年資結算案】 夏蟲語冰錄(一二六)—從一本法學期刊看臺灣法學之發展—《法令月刊》發行69年之回顧 論民法上過失相抵原則於被害人身心因素之類推適用 P60-82 社會科學 > 法律學 DOI: 10.6509/TLM 訂閱目次 書目管理工具 書目匯出 加入收藏 加入購物車 E-mail給朋友 列印書目 相關連結 問題回報 購買單篇 全文下載 刑事沒收裁判確定前後與民事強制執行之衝突探究—兼評最高法院106年度台抗字第669號刑事裁定 AStudyontheValidityConflictsBetweentheFinalJudgmentofConfiscationandCompulsoryEnforcement--CommentonSupremeCourtTai-kang-ZiNo.669(2017)CriminalDecision 楊智守(Chih-ShouYang) 法令月刊 ; 69卷7期(2018/07/01) , P60-82 繁體中文 DOI: 10.6509/TLM.201807_69(7).0003 沒收;發還;扣押;禁止處分;存在於沒收標的之權利;因犯罪而得行使之債權;強制執行;雙重查封;confiscate;returnedtothevictim;seize;thetransferofthepropertyortheproceedsshallbeprevented;thethirdparty'sownershipoftheobjectsofconfiscation;aclaimofanrightacquiredbyacrime;compulsoryenforcement;repeatedlysealed 分享到 摘要 │ 參考文獻 (19) │ 被引用次數 (1) │ 文章國際計量 摘要 〈TOP〉 國家因沒收裁判確定而取得沒收標的所有權,使被宣告對象的債務責任財產減少,但為維護交易安全及優先保護被害人,刑法第38條之3第2項規定「第三人對沒收標的之權利」或「因犯罪而得行使之債權」均不受影響,其範圍除了不因沒收宣告而消滅的物權外,應包含已與沒收標的建立執行法律關係之債權人。

又在沒收裁判確定前,國家既尚未取得沒收標的所有權,沒收裁判宣告及刑事扣押命令雖然具有禁止處分效力,亦應本於該規範目的而相應退縮,尤其是在法院所為追徵價額之沒收宣告時,國家僅取得追徵債權,並未取得保全追徵債權之一般財產之所有權,而國家所取得之追徵債權並無優先其他債權人受償之權利,自不能以標的物先受刑事扣押而阻卻其他債權以之為責任財產獲償之機會,益見應變更以往強制執行實務形同獨尊國家債權之禮讓作法,不應拘泥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6項之規定未明定終局執行,逕予推論民事執行不能至終局處分程度。

並列摘要 〈TOP〉 Theownershiporotherrightsofthepropertythatisconfiscatedshallbetransferredtothegovernmentwhenthejudgmentonconfiscationisfinalized.However,paragraphs2ofArticle38-3ofCriminalCodespecifiedthatthethirdparty'sownershipofthepropertyortheproceedsoraclaimofanrightacquiredbyacrimespecifiedintheprecedingparagraphshallremainunchanged.Beforetherightsweretransferredtothegovernment,thevalidationofforfeitureandprovisionalattachmentshouldbelimitedinordertobeconsistentwiththelegislativeintent.Withspecialregardto"compulsorycollection",thestateonlyhastherighttocollectthefundsfromtheoffenderinsteadofhavingownership.Therefore,"compulsorycollection"shouldnothavepriorityoverotherclaims.Thisstudysuggestsweshouldnotrestricttotheparagraphs6ofArticle133ofTheCodeofCriminalProcedure,andshouldreconsidertheexistingpracticeofsolvingtheconflictsofrightsbetweenthestateandthethirdparty. 參考文獻 ( 19 ) 〈TOP〉 傅美惠(2004)。

論沒收—刑法修正草案「沒收」規範評析。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17,177-236。

連結: 王士帆(2016)。

犯罪所得優先發還被害人—簡析新刑法之發還條款。

月旦法學雜誌,251,73-84。

王士帆(2015)。

德國犯罪利得之扣押與假扣押—以基礎規定(§§111b~111fStPO)為中心。

月旦法學雜誌,241,125-154。

司法院編輯(2007)。

法院辦理民事執行實務參考手冊。

臺北:自版。

立法院(2015a),《立法院公報》,104卷96期。

被引用次數 ( 1 ) 〈TOP〉 陳文貴(2020)。

刑事犯罪所得沒收新制之解釋與適用-沒收新制四週年檢討。

軍法專刊,66(6),48-76。

文章國際計量 〈TOP〉 E-mail : 文章公開取用時,將寄通知信至您填寫的信箱地址 E-mail : 購物車中已有多篇文章,請問是否要先清除,或一併加入購物車中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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