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律師通訊第64 期(1984.11)-解除契約與損害賠償之請求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中文摘要:, 我國民法二六○條就文義解釋而言,原採用契約履行利益賠償主義,其損害賠償之範圍限於因債務不履行所生之損害為度。

單純因契約解除所生之 ... 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