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法第6、30 條 - 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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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使所飼養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
二、違反第五條第三項規定,棄養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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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動物保護法. - NKNU
七、收容於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 經通知或公告逾十二日而無人認領、認養或無適當之處置。 八、其他依本法規定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由 ...
- 2什麼是動物保護法?愛護動物注意不要觸法! | 關懷生命協會
動物保護法(或簡稱動保法)的立法精神是「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第1條),並且規定「任何人不得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他人飼養之動物」(第6條),依此 ...
- 3動保法修正「不作為」視同虐待飼主最重可處2年徒刑重罰200萬
立法院會27日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將惡意棄養、不餵食等「不作為」也納入虐待的範疇,未來若因此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 ...
- 4動物保護法第6、30 條 - 法源法律網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使所飼養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 二、違反第五條第三項規定,棄養動物。
- 5專訪林明鏘教授(上):台灣的動物保護法近乎於 - 關鍵評論網
自1998年動物保護法立法,執行至今已逾20年。動保法將個別動物作為保護對象,針對不同類別之動物,明訂相關主管機關,並規範飼主應提供其飼養動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