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類學:五十一心所之「十一善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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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心所之「十一善心所」為:一、信。

二、慚。

三、愧。

四、 無貪。

五、無瞋。

六、無癡。

七、精進。

八、輕安。

九、不放逸。

十、捨。

十一、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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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慚。

三、愧。

四、無貪。

五、無瞋。

六、無癡。

七、精進。

八、輕安。

九、不放逸。

十、捨。

十一、不害。

信 於自己所信聖賢士夫發起勝解、清淨、歡樂其中一相,亦為求境欲的所依心所。

慚心所 出於自己方面的理由,羞愧於罪。

慚的作用為:防犯惡行的所依心所。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云:「何等為慚?謂於諸過惡,自羞為體,惡行止息,所依為業。

」 愧心所 出於他人方面的理由,羞愧於罪。

愧的作用為:防犯惡行、行持善法的心所。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云:「何等為愧?謂於諸過惡,羞他為體,業如慚說。

」 無貪心所 緣取三有或三有事物後產生厭惡,防護惡行的所依心所。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云:「何等無貪?謂於有有具無著為體,惡行不轉所依為業。

」 無瞋心所 緣取起瞋三境後,毀滅瞋起,不欲造害的心所。

起瞋三境為:一、有情。

二、痛苦。

三、發苦源。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云:「何等無瞋?謂於諸有情苦,及苦具無恚為體,惡行不轉,所依為業。

」 無癡心所 依賴天生因或後生因對治癡心,於妙觀慧分所設心所。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云:「何等無癡?謂由報、教、證、智,決擇為體,惡行不轉所依為業。

」 勤 緣取善行的歡喜心。

勤的作用為:歡喜行善的心所。

勤有五類:一、行善之前的披甲勤。

二、以恆常及恭敬二者歡喜行善的加行勤。

三、行善時,不令內心沮喪、令內心歡喜的無下勤。

四、令他人不受違緣影響、仍然歡喜行善的無退勤。

五、歡喜行善、不能滿足的無足喜。

安心所 由心於善所緣隨欲安置而生,斷除身心粗重續流的心所。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云:「何等為安?謂止息身心麤重、身心調暢為體,除遣一切障礙為業。

」一般安有身輕安及心輕安兩種,但這裡的安心所是指心輕安。

身心輕安的差異將在之後的奢摩他篇中解說。

不放逸心所 於無貪、無瞋、無癡、精進所安立,緣取任何善法後,防護心已、不令心隨逆品所轉,以生善、住善、增善其中一者為業之心所。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云:「何等不放逸?謂依止正勤、無貪、無瞋、無癡修諸善法。

捨 依內心專注於所緣的方法,逐漸成辦第九住心;第九住心時,不需刻意對治沉掉、令心自然安住的心所。

捨的作用為:不給予沉掉等煩惱機會。

一般捨有三類:行捨、受捨、無量捨,在此說的是第一類。

不害心所 被無瞋所概括,緣取有情後,希望爾等遠離痛苦的不忍或具愛相,以斷除殺生、斷除損惱眾生等為業的心所。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云:「何等不害?謂無瞋善根一分心悲愍為體,不損惱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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