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是否該當刑法第305條恐嚇罪(危害安全罪)?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A:按「刑法第305條之恐嚇罪,所稱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係指以使人生畏怖心為目的,而通知將加惡害之旨於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關閉 是否該當刑法第305條恐嚇罪(危害安全罪)? 返回 ::: 現在位置 首頁 >是否該當刑法第305條恐嚇罪(危害安全罪)?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分享 Facebook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