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外遇-疏離的痛,更勝切膚。聊精神出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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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跟徵信社也束手無策,精神外遇的特殊性質 · 1.不要上床,但彼此有好感,這也是最常見的「精神外遇」定義。

· 2.頻繁的聊天與交流,甚至把配偶、男女朋友拋諸腦後 · 3. 當法律跟徵信社也束手無策,精神外遇的特殊性質 徵信社,絕對是感情問題諮詢的「前線」,面臨個案次數之多、情況之複雜,絕對不下於家事律師、心理諮商。

而這類型諮詢者下一步通常會委託我們做「行蹤調查」。

看看對方到底是真的精神外遇,還是早就一腿在外。

首先立達徵信社回答大家最常見的問題- 怎樣才叫「精神外遇」? 我們相信問十個人至少就有3種以上的回答: 1.不要上床,但彼此有好感,這也是最常見的「精神外遇」定義。

2.頻繁的聊天與交流,甚至把配偶、男女朋友拋諸腦後 3.只要沒有同一人上床兩次以上,就叫精神外遇(當然...這是很奇怪的定義) 4.沒有24小時無時無刻都想著對方,想到配偶以外的任何異性就叫「精神外遇」。

5.跟配偶、固定男女朋友以外的異性有共同的「小秘密」,而且不願意跟現在的另一半分享。

當然,我們也聽過各式各樣對精神外遇的奇怪定義,或不乏有雙重標準的例子。

譬如說「我一夜情不算外遇,但是你想著別人就是(精神)外遇」。

三千世界,感情千百種,糾結在對方到底是不是「感情外遇」,最後只會在死胡同打轉。

眼見為憑的驗證,才是快速又有效的確認方式了。

是的,這也是徵信社最常做的事情…行蹤調查。

精神外遇還是肉體出軌?不用抓姦的確認之道 很多諮詢者、客戶最困擾的問題就是…「不知道對方目前的狀況」,手邊頂多只有對方閒聊的對話。

但大部分連對方的LINE都看不到(因為都設定密碼了)。

只知道對方瘋狂的聊LINE、講電話。

不會不回家,但有時候就是找不到人… 這樣的狀態久了,大家都難受。

可是手邊沒證據…直接聊這話題對方十之八九會生氣。

畢竟直接問對方「你是不是精神外遇」也很怪。

徵信社的「行蹤調查」這時候就派上用場了,到底是嘴砲,還是兩人暗通款曲?通常七日內會有初步結果。

就算工作壓力再大,熱戀中的情侶不可能連續兩個禮拜都不見面。

再拉長到一個月來看,如果一個月內雙方都沒有見面,這樣真的算外遇嗎? 我們也碰過比較神經質的客戶,堅持對方有外遇,但根據我們的蒐證…真的沒有。

甚至對方日常作息規律到不行,跟異性相處也謹守分際。

確實有很多同行沒有的事硬要裝作有,為的就是多收費用。

但站在專業徵信社的立場來說,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無徵不信…才是徵信社該有的樣貌。

配偶精神外遇可以怎麼處理呢?讓專業徵信社教您 假設,今天真的發現配偶沒有肉體出軌,但有一位「紅粉知己」或是「異性閨密」…怎麼辦呢? 以「法律」角度而言,「精神外遇」並不在規範內,像是以《刑法》通姦罪而言,一定要雙方「性交」。

就算是民事上的「侵害配偶權」,如果單純聊天,甚至不涉及腥羶話題,這樣的情況法官未必買帳。

現實中,也有很多精神外遇者只是聊日常瑣事,涉及到敏感話題的情況並不多,更增添了蒐證的難度。

其實,很多的「精神外遇」不光是外界拉力太強,反而常常是家庭內的「推力」太大。

身在其中者,卻當局者迷。

誤以為自己做得很好。

像我們碰過一案例…丈夫抱怨太太都不交心…結果搞了半天才發現丈夫自己在太太懷孕時去買春。

又常常在太太面前稱讚其他女孩,沒有呵護太太的感覺。

這時丈夫又擔心太太外遇,想當然耳…太太更不會給對方好臉色。

人都是主觀的生物,動輒以自己為本位出發。

精神外遇是一種「病症」,但我們更應該關心的…卻是造成這份疏離的「病因」,您說不是嗎? 反徵信 反跟蹤法 徵信社打工 董念台催債中心 代客出氣 討債公司如何分帳呢 被徵信社跟蹤 徵信社PTT 詐欺和解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沒收新制 存證信函拒收 外遇的定義 愛賭博家人受累 精神外遇 男人精神外遇 和誘 和誘罪 略誘罪 LINE 免費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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