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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与「無為法」標題相近或相同的条目,請見「无为」。

無為法(梵語:a-saṃskṛta-dharma或asaṃskṛtā-dharmāḥ),佛教術語,指不會隨 ... 無為法 語言 監視 編輯 提示:此條目的主題不是無為(道家)。

關於與「無為法」標題相近或相同的條目,請見「無為」。

無為法(梵語:a-saṃskṛta-dharma或asaṃskṛtā-dharmāḥ[1]),佛教術語,指不會隨因緣變化而出現、變化及消失的法,即「不生不滅、無來無去、非彼非此」之法,是涅槃的異名,在大乘佛教還中如同佛性、真如、法性,是眾生本自具足的,不依賴於外緣而存在;與有為法共同構成一切法的兩大分類。

目次 1概論 1.1說一切有部 1.2唯識宗 2參見 3注釋 概論編輯 佛陀在《解深密經》提出,一切法略分爲兩種,一者有為法,一者無為法[2]。

這裡的「為」是指依賴於外緣而存在的行為。

佛家有云:「萬法因緣生」,萬法即所謂有為法,有為法都是靠因緣而生成、存在,但也因此必有崩壞、消亡,因終有消亡故執著常有即是苦。

故《金剛經》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而釋迦佛成佛後發現「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只因妄想執著,而不能證得。

」即是說六道眾生本來都具足無為法,只是被塵垢蒙蔽包裹,不能發現。

因此佛陀所說一切佛法,其實都是為了讓眾生去除塵垢,導歸至無為法的境界,即涅槃寂靜,故涅槃亦爲無為法之異名。

在不同部派或宗派中,無為法有不同的理論解釋,分為三無為、四無爲、六無爲、九無為等。

說一切有部編輯 說一切有部立三無爲: 虛空無爲(ākāśa-asaṃskṛta) 擇滅無爲(pratisaṃkhyā-nirodha-asaṃskṛta) 非擇滅無爲(a-pratisaṃkhyā-nirodha-asaṃskṛta)唯識宗編輯 在法相唯識宗的理論中,五位百法最前的九十四法,皆是有依賴因緣存在而生、滅、變化的有為法,唯最後六法清淨的無為法。

無為法之所以又分立六法,是由於前五種依其原因或作用來判別,唯有最後的「真如無為」是無為法的本體,是法性的本體。

所立六種無為法[3]是: 虛空無爲(ākāśa-asaṃskṛta),指真如猶如虛空一般廣博寂靜,可以容納各種色法的空間。

擇滅無爲(pratisaṃkhyā-nirodha-asaṃskṛta),指憑藉無漏智慧的簡擇力,斷滅煩惱證涅槃。

非擇滅無爲(a-pratisaṃkhyā-nirodha-asaṃskṛta),又稱費擇滅、非數滅、非智緣滅,《俱舍論》:「永礙當生,得非擇滅,謂能永礙未來法生,得滅,異前,名非擇滅。

」不依擇力,僅由缺有為法之自生緣,而畢竟不生,謂之非擇滅無為。

擇滅者,聖道所得,非擇滅者,緣缺所得也。

不動無為(āniñjya-asaṃskṛta),又稱不動滅無為,指進入禪定色界四禪,不為苦樂所動亂的境界。

想受滅無為(saṃjñā-vedita-nirodha-asaṃskṛta),又稱想受滅定無為,指進入禪定無色定,一切污染心所和苦樂二受俱滅的的境界。

真如無為(tathatā-asaṃskṛta),即如如性,爲無爲法的本性、本體。

參見編輯 有為法 五位百法 五位七十五法注釋編輯 ^《梵漢辭典》無為法:asaṃskṛtā-dharmāḥ ^玄奘譯《解深密經》卷1:「解甚深義密意菩薩,告如理請問菩薩,曰:『善男子。

一切法者,略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

』」 ^《佛學大辭典》【六無爲】:(名數)大乘立六無為。

但非謂有六種之別體,乃斷我法二執處所顯之一種真理,有、無、常、無常,皆不可名,但是法之實性,故名法性也,此一法性從所顯之緣分種種之名也。

一虛空無為,此法性離本來諸障礙之位所顯者名之。

二擇滅無為,依此法性智慧力斷煩惱之位所顯者名之。

三非擇滅無為,不由此法性之擇力而為本來清淨或緣缺之位所顯者名之。

四不動無為,此法性生於第四禪天離苦樂麤動之位所顯者名之。

五想受滅無為,此法性入於聖者非想地所攝之滅盡定。

滅六識心想及苦樂二受之位所顯者名之。

六真如無為,由此法性有真實如常之相而名。

此中前五無為,就一法性所顯之位之差別,而假立為五種之名者也。

前五者為詮法性之相之假名,後一者為詮法性之體之假名也。

由是而論,前五無為名體皆為假立,真如無為,體為定在,但真如之名為假立也。

見唯識論二,百法問答鈔九。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無為法&oldid=6811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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