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和小說:<一桿『稱仔』>深究與鑑賞/ 許俊雅| 現代文學 - 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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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桿『稱仔』是賴和的第二篇小說,小說描述身為佃農後代的的秦得參,在製糖會社的剝奪下,租不到田地,不得不轉為菜農,只因巡警索賄不成,平時賴以維生的 ... 賴和小說:<一桿『稱仔』>深究與鑑賞/許俊雅 2001/5/9台大綜204 一桿『稱仔』是賴和的第二篇小說,小說描述身為佃農後代的的秦得參,在製糖會社的剝奪下,租不到田地,不得不轉為菜農,只因巡警索賄不成,平時賴以維生的稱仔也被折斷,還被以違反度量衡規則入罪,秦得參在遭到種種羞辱後,深感生存的悲哀,乃抱必死的覺悟,選擇與巡警同歸於盡。

小說強烈批判了日本殖民體制對臺灣庶民的經濟掠奪,並指控日警欺凌善良百姓的的殘酷行徑,對弱者寄予無限的同情,甚至暗示受壓迫的同胞,挺身對抗殖民不公不義的統治。

小說的時代背景是十九世紀末期、二十世紀初期臺灣淪為日本近代殖民地時半封建半資本的社會,日本當局為使臺灣由封建形態轉變為資本主義化,自一八九七年後臺灣總督府便陸續推行「貨幣法」、「臺灣地籍規則」、「臺灣度量衡條例」等,將臺灣推入資本主義化,而殖民主義的民族問題及內部社會問題也日漸尖銳化。

秦得參即是資本主義下層的勞動菜農,在面臨資本主義的「法」或殖民主義的「法」時,永遠只是弱勢而渺小的,被統治者置之罔顧,法之所以為法,不過是殖民者自欺欺人的騙局。

本文為這段歷史做了最好的見證與詮釋。

小說可分兩部分: 第一部分從小說開頭到秦得參決定賣菜的前一段。

這一部分主要是交代秦得參近三十年的生命史。

或謂「入題太緩」,描寫不夠生動,不過這一部分的描寫卻也是全篇小說不可或缺的。

這裡描寫了得參一家住在鎮南威麗村,父親是佃農,他出生時父親便過世了,田地為業主收回。

母親不得已招贅了後父,但後父並不顧家,母親只好身兼父職,織草鞋、畜雞鴨、養豬。

得參九歲時,母親便讓他幫人看牛,做長工,以貼補家計。

十六歲時,母親要他辭去長工,準備租田耕作,但製糖會社加入競爭行列,因此地主沒讓他們承租。

母親不忍他去會社,淪為會社的廉價勞工,因此要他留在家中,幫農家做散工。

由於他力氣大,又勤快,母親又很節儉,家裡有了些積蓄。

十八歲時,他娶了農家女為妻,多了幫手,一家生計穩定下來。

可惜在他二十一歲時得子後,母親過世。

翌年又得一女,妻子必須留家中照顧兒女。

得參因加倍工作,終於累出病來,得了瘧疾,不能工作,家庭陷入愁雲慘霧中。

第二部分描述得參決定賣菜後的情形,是全篇重點所在,在人物塑造、對話、動作與細節描繪上都非常鮮活,簡潔生動,充滿張力。

這一部分寫得參眼看尾牙將至,決定賣青菜,積蓄新春食糧,於是妻子向娘家嫂子借得金花典當為資本,又向鄰人借得尚新的「稱仔」為工具。

頭幾天收入不錯,他都花在辦年貨,及為子女買新衣。

在除夕之前兩日,得參遇到巡警,這巡警偽稱要買菜,其實是要他贈送,得參老實,以為少算斤兩,便能討得巡警的歡心。

不料巡警勃然大怒,把他借來的「稱仔」當場折斷,還記下姓名、住所;得參意外受辱,只得在家避禍一天。

除夕清晨他又挑了擔子上鎮賣菜,巡警故意來找麻煩,因一句畜生惹惱了得參,與巡警起了爭執,巡警將他押進衙門,法官判他違犯度量衡規則罪,罰金三圓,得參不肯繳罰金,寧可坐監三天。

後來秦妻繳了罰款,才得釋回。

除夕夜,圍過爐,孩子們都睡了,他卻抱著最後的覺悟,毅然決然殺警再自殺。

綜合以上所述,閱讀時應留意以下幾點: 一、本篇小說的情節發展是以主角秦得參的一生及最後幾天為時間線索。

秦得參近三十年的生命,正好與已割台三十年的臺灣同長(本文寫於西元一九二五年歲末,距一八九五年臺灣割日,剛好三十年)。

作者似乎以主角苦難的一生隱括整個臺灣自割日以來殖民地人民整體的悲慘命運。

小說主角名為秦得參,臺灣人姓秦的很少,秦得參三字,以閩南方言讀之跟「真的慘」音讀相近,雙關了其一生的遭遇,孤苦、慘痛、可憐、凍餒、煩惱、嘆息、悲戚、冤枉、同歸於盡等等,這樣的人生,這樣的遭遇,真的是有夠悽慘。

二、「稱仔」是「法」的象徵,在小說中有線可尋。

當秦得參買得生菜想去鎮上販賣時,「他妻子為慮萬一,就把新的『稱仔』借來。

」「因為巡警們,專在搜索小民的細故,來做他們的成績,犯罪的事件,發見得多,他們的高昇就快。

所以無中生有的事故,含冤莫訴的人民,向來是不勝枚舉。

什麼通行取締、道路規則、飲食物規則、行旅法規、度量衡規紀,舉凡日常生活中的一舉一動,通在法的干涉、取締範圍中。

」可見一般老百姓「感到這一官廳的專利品」的「稱仔」即代表「法」,他們並未感受到「法」是保障生活權益的,反而視之為「干涉」、「取締」,主要的緣故即在於執法的日警以之做為高昇的利器。

這桿稱仔被巡警打斷擲棄,不僅說明了失去賴以謀生的工具,也象徵法律原本應有的公正客觀遭到毀壞,由於毀壞者代表立法的日本官方,因此凸顯了立法者自毀其法的荒謬。

又由於立法的目的並不在保障人民的權益,而是鞏固執法者的不法統治,因此「稱仔」的毀壞無形中也就拆穿了執法者實際上是披法而違法、亂法。

小說題目的稱仔,特別加上雙引號,其深意由此可見。

傳統的稱仔竟然不符現代度量衡規則,菜販直樸的良心也抵不過巡警貪婪的嘴臉,美其名是現代化的法治,其實不過是統治者的強權,顯示出傳統的、民間的、臺灣民眾所追求的正直公平的價值,如同稱仔一般地遭到打斷擲棄。

再者,稱仔也象徵人間的平等,但在日人自視高高在上,動輒罵秦得參是畜生的行徑中,也就全無平等可言,標準、平直的稱仔最後被打斷,也就像善良、正直的得參寧折而不屈。

三、小說的高潮安排在一年的最後一天-除夕(也是主角一生中的最後一天),除夕本是一家團聚的日子,本應充滿喜樂歡悅的,但因日本巡警的壓迫凌辱,主角選擇了玉石俱焚,他的家庭也在這一天被摧毀了。

小說以喜襯悲,更凸顯其「悲喜」的強烈對比。

文末賴和寫到「元旦,參的家裡……只『銀紙』備辦在,別的什麼都沒有。

」又說「同時,市上亦盛傳著,一個夜巡的警吏,被殺在道上。

」以較含蓄內斂之筆,揭露強權不義的統治,必將引發受壓迫凌辱庶民的反抗。

這裡省略了得參殺警並自殺的過程,僅描寫兩人同夜死亡。

因在日本殖民強權統治下,為了避免無謂的牢獄之災,作者不得不採取迂迴方式來寫。

同時這樣的結尾,一改前文的正面直接描寫,改為自側面聽秦得參家中傳出的慌亂,畫面上沒有主角實際的動作,卻由畫面外的聲音交代情節、渲染情緒。

「看不到」,反而更具想像空間,增加了感染力。

四、小說中另一重要政治因素是日本警察。

在日軍剛剛進入臺灣,各級地方行政機構還沒建立以前,警察網就已經遍佈全島。

警察權力極大,除一般警務外,對戶籍、保安、兵役、徵役、防火、防空、防疫、衛生、徵稅、派捐、經濟管制、強制收購土地等等,無所不管。

甚至連人民日常生活中的冠婚祭葬、演戲娛樂,也加以干涉。

臺灣民間對橫暴貪婪,無惡不作的日警,私下稱以「草地皇帝」。

日本學者鹽見俊二認為日本在台的經濟政策,「必待警察的支持,始能推行。

」他指出臺灣日警的特殊魄力,「固然,世界任何國家的殖民地,其警察力無不與其經濟政策的實施有關;但其關係之強烈與普遍,則世界任何殖民地都不如臺灣之甚。

」而這個「世界上未嘗有的」、「強大的警察國家的體制」,一直維持到日本戰敗為止。

甚至到了日據末期,為了日本侵略戰爭的需要,日本在台灣強徵三十萬左右的青年,「而這樣大量的勞力動員」必須依賴警察才能完成。

從這些可以看出日警是如何徹底地執行著殖民政府的暴虐政策。

五、一桿『稱仔』是篇以寫實手法表達的作品,作者對於秦得參生長過程的描寫極清楚,九歲、十六歲、十八歲、二十一歲如何等,都有詳細交代。

對於看西醫花掉多少錢、金花典當多少錢、科罰多少錢、坐監幾天、小使幾歲等等,作者都不厭其煩記下來,既強調了其取材的真實性,也強調了日警橫暴苛虐臺灣人民的真實情況。

小說結束後,作者有一段現身說法的獨白,這一段文字說明為其取材的現實性做了註腳,同時也說明了這類悲慘的事,不一定在台灣這未開發國家發生,在法國、凡是強權行使的土地上,總會發生。

作者處理時極具技巧,小說自始至終未直接出現日本警察的字眼或明指時空背景是日本殖民統治,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日據臺灣的背景,這可讓日本殖民政府不致因此興師問罪,也可使其在被批判之餘認清人民的力量。

需說明的是,後記這一段文字陳述了作者的寫作動機、立場,對讀者閱讀有其影響。

在發表時原是以低兩格的方式編排,與小說正文有區隔,教本將之置於最後一段,影響了小說結尾令人震撼的強度,也削減了作者獨白的震撼力,修訂本應考慮恢復其原貌。

至於克拉格比小說的內容亦應有所理解,方能掌握法朗士一九○一年創作的這篇短篇小說如何影響賴和的<一桿『稱仔』>。

克拉格比的法文原名為L’AffaireCrainquebille,目前可見的音譯有克蘭比爾、克蘭克比爾,義譯或作恐怖事件。

故事大要是:克拉格比是個叫賣菜的小販,樸實苦幹,從早到晚在街上叫賣已經五十年了。

十月二十日那天,他正在與一個鞋店老闆娘為一捆大蔥討價還價時,64號警察要他把菜攤推走。

但他因等老闆娘付錢(十五個蘇),與警察發生爭執,引起交通混亂,警察以違警罪把他抓到看守所,同時指控他罵警察是「該死的母牛」,不管在場的醫生證人如何替他辯護,法庭經過繁瑣的審判與辯護後仍判他有罪,判處十五天拘役和五十法朗的罰款。

出獄後的克拉格比依然上街賣菜,可是街坊知道他曾蹲過監獄,以為他是壞人,不再買他的菜,人們都裝做不認識他,連欠他的錢也不還。

民眾奚落他、輿論摒棄他,導致他開始酗酒,與人吵架,精神完全崩潰了。

最後他走投無路,天真地以為再進入牢房總比餓死街頭好,因此企圖想讓警察重新把他抓到監獄裏去,他故意去罵警察是「該死的母牛」,恰恰碰到一個好脾氣的警察,沒有捉住他。

小說最後寫道:他垂頭喪氣,冒著雨向黑夜的深處走去。

故事主要是揭露了司法制度的階級偏見和窮人得不到保護。

賴和此篇同樣揭露當時司法的偏頗,庶民受迫凌辱的苦楚,這導致主角最後選擇付出生命以抗暴,見出其時代環境較諸克拉格比更惡劣。

此外,小說中一桿『稱仔』有相當的重要性,其實一根金花亦佔了相當份量(參陳昭瑛之說),尤其是小說後半部多處提到贖取金花細節,及秦得參被誣指違犯度量衡規則因之被科罰的三塊錢相當於贖金花的錢,甚至秦得參一出獄念之在茲的便是金花是否已贖回?賴和藉此刻畫出農業時代善良質樸的人民,無須通過「法」的束縛,即在日用人倫之間充分體現出其守信的美德、淳樸的民風。

通過對一根金花象徵意義的掌握,一桿稱仔的意義也就更能完整凸顯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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