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法相學- 百法-心所有法(一) - 千佛山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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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法相學- 百法-心所有法(一). 繼續談唯識法相,前面談到了百法中的心法,現在要談的,是心所有法 ... 認識千佛山 法脈源流 精神.理念.教育.目標 千佛山大事紀 千佛山本山建築特色 千佛山本山環境與設備 白雲老禪師 認識老禪師 老禪師著作 老禪師墨寶 老禪師行誼 禪跡九十 千佛山家族 千佛山系道場 千佛山志業體 文化出版 千佛山白雲出版社 千佛山雜誌 佛弟子會訊 教育機構 千佛山女子佛學院 天岳山男眾佛學院 千佛山古梵密中心 佛法介紹 基礎佛法 般若系列 經典系列 禪修系列 雲心禪話 活動與新訊 最新消息 焦點報導 電視弘法節目時段表 活動花絮 法筵 行事曆 線上影音 綜合系列 老禪師講座 經典系列 禪的系列 教授師講座 聯絡我們 首頁文化出版千佛山雜誌 千佛山雜誌 唯識法相學-百法-心所有法(一) 繼續談唯識法相,前面談到了百法中的心法,現在要談的,是心所有法。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紅塵甘露期數:261期2011年9月刊 繼續談唯識法相,前面談到了百法中的心法,現在要談的,是心所有法。

心法跟心所有法有何差別呢?我們先認識“心所有法”是什麼意思,就知道差別在哪裡?心所有法,用白話講就是“於心所有的”;這話怎麼說呢?於“我”包含什麼?包含了一種內相應於外的關係。

如果只說,心所有法就是內在的,那不夠,因為不可能成為法,必須要相應於外;也可以說心所有法,是由內相應於外所顯現出來的。

真正談心所有法的內容,是滿龐大的一個項目。

心所有法是“於心中所有”,那什麼是心中沒有呢?這不是有無的問題!所以不能說什麼心中所有、心中沒有,那就變成有無的相對,不是這麼說的!“心中所有”,就是於我們的內心中所有的一些,有沒有“沒有的”?其實百法都是“有”,沒有“沒有的”。

百法分成為五大類,因為關係到從自我的架構組織開始起,再怎麼樣去談它法的一個概念,這種概念,還是屬於心所有法的。

如果我們要再進一步的了別,又涉及到什麼?涉及到色法。

談色法,又會進入到所謂的心不相應行法;為什麼?有一些不相應的,不相應的也是存在的,到最後還有無為法;我們就可以發現百法五大類,前面四個都是談有法,後面一個才是談無法,所以前面四個,不能以有跟無來分別,因為都是“有”。

“於心中所有”,究竟怎麼去看它或者認定它?當然唯識是談怎麼去了別它,百法從相上看,我一直說“相”是表相,必須要有它的作用,或者說有它的一種什麼現象,這種現象還包含了精神的在內。

所以心所有法裡,也有六大部分,現在一一來介紹。

首先,於心中所有的,在概念上第一個是“遍行位”,遍行後面有一個“位”,為什麼要加個“位”字?佛教的唯識學是分析之學,就是用分析的方式,從相上去認識它的法,所以說“位”,並不是地位,而是說所處的範圍;這種所處的範圍,叫做位。

那遍行位呢?就是普遍性的行為所顯現的範圍,就叫遍行位,這遍行位裡也有五個。

先看第一個:「作意」;於心中所有,首先發起的就是作意,它是普遍現象,不是一種有差別的,是普遍性的,也就是大多數都是如此的意思。

這個“作意”怎麼說?我們曉得人有行為,這個行為是來自什麼力量呢?就是來自意念的力量。

這裡談作意,就是依於意念的力量而產生的行為。

所以說“作”,可以當成動作或者行為,這種依於意念發起而完成一種行為,就叫作意。

千萬不要看到“作”在前面,就變成這個行為的完成產生意念。

其實,看到前面心法的組織架構就知道,談六識,前面談根、塵,根塵只是一個接觸、一個概念,不可能認識一些什麼,那是來自“意”。

這裡談作意,就是談根與塵要產生作為,必須要有“意”的參與。

人的普遍的情況就是如此,因為意念的力量而完成行為,不是因為行為本身的完成,而是來自意念的力量。

為什麼?莫名其妙怎麼有行為呢?一定來自一種什麼力量,才會產生這種行為。

譬如:「我要打你」,“打”是一個行為,“我要”就是一種意念了;所以談作意,我們不要看到“作”在前面,就按照這個字的順序,來解釋唯識學,那就變成唯而識,不是識而後唯了。

唯識學是識而後唯。

這是談第一個「作意」,這是一種普遍的現象,人人都是如此。

其次看「觸」,“觸”就是接觸。

前面談到組織,五根前面的四個接觸的範圍,跟第五個──“身”接觸的範圍各有不同,所以在此特別強調,普遍的行為來看,行為是依於意念而來,可是一定要有所接觸才會發生,如果不去接觸,那跟你沒有關係,就不可能發生什麼。

譬如:你沒有看到什麼、聽到什麼、嗅到什麼、嚐到什麼、接觸到什麼的話,就不可能會有行為;所以說“觸”,就是依於五根跟五塵完成的現象。

為什麼我說前面四根不講是接觸呢?事實上它有接觸的行為,也就是眼睛看到了,當然眼睛就接觸到了嘛!只是唯恐誤會;因為身是以觸為主,那只是範圍,然內容不同。

在前面的課程提到,身接觸的就是,譬如:硬的、軟的、柔滑的、濕膩的,或者是溫暖的、寒冷的等等這些範圍內容,其他前面的四個就肯定,眼睛是看到色的範圍、耳朵是聽到聲的範圍……,就是這範圍裡的內容,這是談第二個普遍性。

因為有接觸才會有行為,普遍性的行為,可以說從作意必須要有接觸,才能夠產生這一種行為。

第三個是「受」。

接觸之後一定會有感受,可是我要提醒各位,這不是談五蘊的受,這是直接依於“我”的概念之受,如果談五蘊的受,是依於所謂的色,而後有受,是這種方式。

可是這與五蘊論是不相同的,因為唯識還是以法相為基礎。

我們看「受」,如果因為意念而產生行為,這種行為必須要有所接觸,這種接觸,如果沒有感受的話,意念還是不會起,為什麼?麻木嘛!無動於衷嘛!沒有感受,當然就不可能有行為表現。

可以說是因這種感受而顯現,只不過在受裡面,我們要瞭解受的本身包含了所謂感性的感受、理性的感受二者。

如果還要去看,那跟精神與物質有沒有關係?有關係,但不是同一個東西。

前面那個觸,涉及到精神物質的,這裡的受呢?可以說,不是以精神物質來說,是以感性、理性來說。

從中就可以發現,為什麼說遍行位?剛剛解釋了,“位”是範圍的意思,就知道在說什麼。

我們現在看第四個,有了感受之後,必然會產生想法,也就是“想怎麼做”?在此處,把第五個放在一起比較不會混淆,而且比較容易瞭解。

想而後思,第五個是「思」,「想、思」,一般人不是都講思想嗎?這就是唯識學跟世間法說法不同的地方。

有感受絕不會思,一定是先想,不可能先思。

為什麼?「想」是一種粗的現象,「思」是細的現象;也可以說,想是一種淺的認識,思是深入的認識,所以其中有差別。

因為感受,就會產生一種想法,這種想法究竟對不對?我們會去做決定;當然決定之前,必然有所選擇,它怎麼來的?好好的想一想,那就是「思」了!所以我們講思考思考,前面談想是想法,後面是談思考,這就是談普遍性的行為是依於這五個來說的。

再重複一次,一定要瞭解法相的建立,從相上要形成為法的話,如果以心所有法而言,就分了六個層次。

這六個層次頭一個就是“普遍性的行為”完成的法相。

這普遍性的行為裡,又有五個部分,也可以說是五個步驟。

如果,這五個步驟要談次第的話,不可以「思、想、受、觸而後作意」,還是從作意而開始,可是也可以從觸開始,也可以從受開始,就是不能夠先從思開始!因為,「思」是深入地去考量才叫思,如果沒有外面粗的那些概念,深入什麼?所以不可以從思上面著手,可以從想、從受、從觸、從作意,任何一個地方開始,只是最後一定是少不了要進入到思。

也就是我們人,通常的普遍性的行為,總離不開這麼五個情況。

這五個情況,說它沒有次第,又有次第,說有次第的話,還不能從思上面開始著手,可是從任何一個,都可以去思,就是不能把思當成開始,可是也不能把思當成結束!這五個,我們要特別把握它的原理。

再看,從作意跟觸,到受、到想、到思,舉個例子比較容易把握。

一般法師們講課總是離不開「貪瞋癡是毒,是不好的;那怎麼去對治呢?用戒定慧去對治它」,當聽到這道理的時候,普遍的現象,都認為法師講的就算,那以普遍的現象來說,就少了想而後進入到深入的認識、深入的思考,就少了一個「思」!前面四個幾乎人人都有,「想」在粗的上面人人都有,在比較淺的上面,人人也有,可是要深一點、要細密一點的話,才能完成真正心所有法,否則的話,依普遍的行為而言,往往前面的四個是人人幾乎都有;可是我們現在談的是佛法,談的是唯識學,是需要識而後唯,少了思,就不可能肯定!最多只是識而已,就不能叫唯識學。

剛剛講的例子:貪瞋癡是不好的,我們用戒定慧去對治它,這個理論說得通嗎?我們先從作意上去看:「作意」肯定就是貪瞋癡了,貪什麼?貪名利;瞋什麼?無明火;癡什麼?莫名其妙;就是這種現象,這就是一種作意。

要曉得,這種作意要接觸到或者是名利,或者是引發你的情識作用,或者是使你承受不了,或者產生一種愚癡的行為,這就一定要接觸。

所以作意,依意念的力量產生這種行為,必須要接觸。

接觸什麼?接觸貪瞋癡裡的內容,不是概念!接觸這種內容之後,我們說這個都不好;沒有錯!可是想想看,你的感受說不好,是不是真的不好?憑自我意識去感受,可以認定“好、不好”;可是有個問題,如果進入想法的話呢?好好的想想看,你認為這個好,還是不好?譬如:談“貪”,什麼叫做貪?沒有不貪的人!既然沒有不貪的人,就表示人人都是不好囉?可是還要瞭解一句話,如果說:“君子取財”要什麼?要來得正當,不正當就不好;生意人賺錢是愈多愈好,他也是貪囉?究竟是好還是不好?是不是需要想一想?再說一句話,我們說貪瞋癡不好,認為戒定慧是好的,那你還是選擇好的捨棄壞的哩!如果選擇好的、捨棄壞的,我們就有問題了!人要不要活在這現實生活中呢?要不要跟人與事打交道?如果你認為不要,的確,這些都沒有用。

可是事實上,不可能離開人與事;在現實生活中,必然會跟人與事打交道!如果說:我做生意不能貪,我這個成本五塊錢,賣十塊就變成貪了。

可是話又說回來,假使說:現在菸酒快要漲價,你的成本只要一塊錢可以買得到,萬一漲價要五塊了,這時候,一塊錢可以買得到,你是不是趕快去買?還是根本不要買?等到五塊以後?要不要想一想?這種想要是進入到思的話,就可以知道你如果說貪一定是壞,那只是你的想法!貪並不一定是壞。

為什麼?因為關係到“有沒有必要”!譬如:如果是菸酒漲價了,人家漲價你不漲,我跟你講,人家罵你傻瓜。

你不貪就變成愚癡了。

為什麼?你有多少可以永遠用這低的價錢去滿足這些消費者?有限嘛!你賣完了,人家還是買貴的。

所以此中就關係到,有沒有必要性!假使說:是人必須要吃的,像糧食,那我們就要有一份善心,不可以用貪的方式,因為那是養命!菸酒──吃喝、抽,要不要無所謂嘛。

如進入到思的話,就會發覺用戒定慧去消除貪瞋癡,就不可能了!我們要認識貪瞋癡的內容:從作意到觸到受,到想而後到思的話,這時候自己就很容易把握了。

當然這個課題,一下要講得很清楚,還是不太容易。

下次講課的時候,或許再舉例,做比較詳盡的解釋。

這一堂就介紹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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