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法相學-百法-心所有法(六) - 千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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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法相學-百法-心所有法(六). 一般都知道,貪瞋癡是不好,但只是說不好並沒有用,而是要知道為什麼因貪而起煩惱?貪瞋癡三者,一般稱為「三毒」,實際上不必稱之 ... 認識千佛山 法脈源流 精神.理念.教育.目標 千佛山大事紀 千佛山本山建築特色 千佛山本山環境與設備 白雲老禪師 認識老禪師 老禪師著作 老禪師墨寶 老禪師行誼 禪跡九十 千佛山家族 千佛山系道場 千佛山志業體 文化出版 千佛山白雲出版社 千佛山雜誌 佛弟子會訊 教育機構 千佛山女子佛學院 天岳山男眾佛學院 千佛山古梵密中心 佛法介紹 基礎佛法 般若系列 經典系列 禪修系列 雲心禪話 活動與新訊 最新消息 焦點報導 電視弘法節目時段表 活動花絮 法筵 行事曆 線上影音 綜合系列 老禪師講座 經典系列 禪的系列 教授師講座 聯絡我們 首頁文化出版千佛山雜誌 千佛山雜誌 唯識法相學-百法-心所有法(六) 一般都知道,貪瞋癡是不好,但只是說不好並沒有用,而是要知道為什麼因貪而起煩惱?貪瞋癡三者,一般稱為「三毒」,實際上不必稱之為「毒」,為什麼呢?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紅塵甘露期數:266期2012年4月刊 繼續介紹唯識法相──心所有法;前面已談過“善位”,現在談“煩惱位”。

“煩惱位”的內容,表面看來與“善位”有很多相同之處;其實,我們一定要仔細的去把握名相:“善位”,表示是好的一面;而“煩惱”,一定是不好的一面。

所以,談“善位”時,談到貪,是以「無」來說,譬如:「無貪」、「無瞋」、「無癡」;可是“煩惱位”,是因為貪瞋癡而煩惱,這就是最大的差別。

“煩惱位”包含的一共有六項:前三個是談「貪」、「瞋」、「癡」,在介紹無貪、無瞋、無癡的時候,已經有一些概念;在有貪瞋癡的情況下,如何去做?而達到「無」的境界;也就是說,有貪的時候能做到無貪,有瞋的時候做到無瞋,有癡的時候做到無癡,這就是善。

 “煩惱”,不能說是惡;“煩惱”是使我們的身心不自在,即所謂煩身惱心;從煩身惱心就可以看出──「身」是外在的,「心」是內在的。

我們曉得煩躁不安是表面展現出的現象,內心懊惱,則是內在的;所以,談煩身惱心也就是內、外都不安,為什麼會造成這種現象呢?是因為以下的六個條件,首先談前三個:「貪」、「瞋」、「癡」。

 一般都知道,貪瞋癡是不好,但只是說不好並沒有用,而是要知道為什麼因貪而起煩惱?貪瞋癡三者,一般稱為「三毒」,實際上不必稱之為「毒」,為什麼呢?因為它只是一種「障礙」,會障礙我們修行辦道,不僅不能辦道,反而會造業,形成一種障礙,一般稱為「毒」,只是一種形容詞,實際它的作用是「障礙」,這一點要特別把握。

不能動不動就說,貪、瞋、癡是三毒,「三毒」只是形容詞,如果貪瞋癡真的是毒的話,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喜歡它呢?其實即使抽鴉片、打嗎啡,不也明知是毒嗎?不也還是有人喜歡嗎?只是絕大多數的人都認為它不好,為什麼不好?會戕害我們的身體,會傷害我們的心智。

 所以,不要用世間法的方式去看貪瞋癡,若把它當成「毒」,就變成害怕、遠離、逃避。

佛法是教我們面對世間的這些,會造成障礙的、會使人不自在的,怎樣去認識瞭解而能夠自在?然後把障礙排除!所以說它是一種障道因緣。

 首先看「貪」的問題;「貪」,是人人都會有的一種欲念,「貪」以「欲」來說,即「欲望」,就是求得一個欲望的滿足,而這種欲望滿足是無止盡的,也就是說沒有辦法滿足的,所以稱為貪。

 「欲」人人都有,可是若超過了自己的本分、條件,就謂之「貪」。

貪若以欲為基礎的話,是指「財、色、名、食、睡」五欲,因為人只要活著,少不了這五欲;錢財可以養命,「色」以世間法來看,是傳宗接代,「名」是名位,「食」就是吃的問題,「睡」是指睡眠的問題。

 財、色、名、食、睡,以人來講,是基本的欲望,有誰能避免?是人,就離不開這五種欲望,其實欲只要不成為貪,也就是適度的,說得過去,欲界眾生嘛;逾越了、超過了,那才是貪,貪就變成不好了。

所以說,貪是以欲為基礎,不能說沒有欲,就不是貪,或只要有欲就是貪,這都是世間法的說法。

 以唯識學而言,不是用這種方式去了別的,因為明了、辨別,還是依於一些基礎,不可以否定的前提之下,如何認識?如何瞭解?譬如,錢財的問題;生活上所需的衣、食、住、行,哪一樣也少不了錢財,不能說,因為需要錢財,需要維護衣食住行,這樣就叫貪,那就錯了。

所以這其中要把握「適度」二字,只要不逾越;不能否認人的基本的欲是存在的,而且是少不了的。

 以五欲的色欲來講,一般比較狹隘的說法,認為是男女之色,其實「色」在梵文的含義,是「美好」的意思,美好就謂之「色」,什麼樣的情況美好?當然也包含了男女之色。

就可發現,不只是男女之色,還涉及到其他任何美好的東西,如果超越了的話,形成為貪,就是所謂貪於色。

 所以談色,有個名詞叫做「不淨色」,即不清淨的色,為什麼說是不清淨的色呢?譬如說男女之間這種關係,於人而言,畢竟是人少不了;少不了並非說,是理所當然、是應該的。

所以佛法裡稱這種色是不清淨的,這不清淨的意思,就是警告不要貪,只不過在這種:人的理所當然條件之下,還是不可能否定它。

 接著談「名」,很多人都說,人不要太重權勢,不要太過於去爭取它,這都是涉及到貪的問題。

有人說過:不要做大官,要做大事;其實以佛法來說,是不太理想的說法,為什麼?因有什麼樣的名位,就能做多少事;也就是說,名位愈高,做的事應該愈多,唯所做的事,要考慮到是傷害?還是利益?所以名位的本身,以佛法言,是應建立在如何發揮效用,也就是做事的結果如果是饒益性的,那即使名位再高,並不能稱之為貪。

所以說,名位不管高低,問題是所做之事的大小,利益眾生的大小,用這種方式去看的話,就可發現「名位」本身並沒有錯。

 談到「食」,就是吃的問題,「吃」為什麼要稱為欲?因為「吃」的目的是維護色身的健康。

以現代醫學的觀點來看,可以發現營養不夠,會損害健康,營養不均也會損害健康;也就是說,以營養而言,為了維護色身的健康,怎麼吃都不是問題。

如果吃,一定要色香味俱全,或者,每天,除了正常的飲食之外,還要消夜、還要……甚至暴飲暴食,這就變成一種貪欲了。

所以要瞭解,「吃」只要是在維護健康的情況之下,並不是貪欲,但是並沒有離於欲。

最後是「睡」的問題,很多人對它瞭解不深,「睡」是以眠而言。

譬如:暫時的一種昏沈,也是睡,可是不稱為眠;打瞌睡,也是暫時的,不稱做眠。

「眠」是什麼呢?是指不管是躺在床上或椅子上,不論躺在什麼地方,完完全全的睡著了,且時間較長的,這長的時間,以什麼為標準呢?就是能使原來的疲勞消除了為標準。

所以討論要睡幾小時才夠,才是標準,究竟要睡多久,才不是貪?必須依個人原來消耗的體力及精神造成的疲勞來決定,如果使你原有的疲勞化解了,這種睡眠就是適度的。

我們要用這種方式去看睡眠,千萬不要說每天只要睡幾個小時,這睡幾個小時,跟眠幾個小時,是有差別的,為什麼?睡不一定真正在休息,眠是一種真正的休息狀態。

所以,要瞭解佛法裡雖然談的字好像一樣,可是仍有很大的差別,是什麼呢?就是從梵文中所蘊含的一些意義,去認識這些法相。

談貪,是以五欲為基礎,這“五欲”,人人都少不了,問題在乎:不要逾越、不要過分,那是正常的,但還是稱之為欲,為什麼?譬如:餓了,是一種欲;累了,也是一種欲。

是什麼欲呢?餓了希望能吃,這就是一種欲的現象;累了想休息,這也是一種欲的現象,所以關鍵是:在於是否「貪」的問題。

 其次,看「瞋」,「瞋」有兩種說法,一是瞋恚,一是瞋恨,在唯識學裡不談瞋恨,談瞋恚。

「瞋恚」是什麼意思呢?「瞋」就是憤怒的意思,可是這種憤怒是內在的,還沒有表現出來,表現出來的稱為恚。

 所以,談瞋是講內在,要表現出來才會造成傷害,如果沒有表現出來,人家並不知道;譬如:「你這個人很壞,我很討厭你」,可是沒有說出來,只是內在有這種瞋心的話,那麼並不說是瞋,或是說就是不好;我們常常說蛇的瞋心很重,其實蛇的瞋心要表現出來,才能說這是不好,那麼蛇有什麼不好?牠會攻擊人、咬人,使人家中毒、造成傷害,那麼這種瞋心,就表現了瞋恚的樣子,所以我們要把握「瞋」的法義。

 在唯識法相上,特別強調「識」是了別,要明了辨別才叫做識,如果好像明了,並沒有辨別後果的話,還不是識,最多只能說,自我意識而已。

 再看「癡」的問題,「癡」,不可以愚癡來說,要講癡迷。

因為人在某種執著的情況之下會造成迷惑,可以說癡的本身,就是一種執著,很強烈的執著。

因為有這種強烈的執著,就會產生迷惑,譬如:人為了情愛,不惜一切去追求,人為了某些自己所喜好的、或某些理想,其實這說起來,都是一種癡迷的現象。

「癡」的相反,就是「智」,如果有智,就不會迷,因為少了智,才會迷。

談貪瞋癡的癡,一般只知道,癡好像是笨,其實癡並不是笨,它只是一種強烈的自我意識的執著;在自我意識的情感上面產生作用,是因為執著、放不下,一定要怎麼樣。

也因為這樣,就會造成迷惑;譬如說,一個正常的心態,可以平平安安的過日子,可是為了癡迷某一些,執著於某一些,結果日子亂了、生活亂了,甚至於該做事時不做。

好比談戀愛,為了這戀愛產生一種強烈的執著的話,幾乎天天就想能夠滿足這種欲望,一旦不能滿足的話,就會造成癡迷。

結果呢?睡不著、吃不好,其實這都是癡迷的現象?貪、瞋、癡的後果、造成的現象就是煩惱,使自己的身心不安,所以一定要把握「癡迷」的法義。

「癡」,人人都會有這種感性的作用,可是千萬不能迷惑,迷惑就會造成傷害,不是自己受傷害,就是別人受傷害,佛法的大前提是不可以傷害別人,自己也不能受傷害。

人往往容易迷惑,譬如:吸毒的人,尤其所謂搖頭丸的問題,其實都是因為癡而產生迷惑造成傷害,甚至有關一些所謂強壯、興奮方面的藥劑,都是因癡而迷惑,執著於某一些,結果造成自己的身體傷害,也使別人受到傷害。

總之,癡是因為自己的自我意識,強烈的去執著,產生這種情況,就會造成迷惑,也就是會造成身心不安,身體受到傷害,心理上失去正常;我們常看到一些社會現象,譬如:精神錯亂,或所謂的精神病,其實這些人,都是因為癡而造成迷惑,顯現最明顯的,是那些吸毒的人,短暫時間的一種迷茫,產生的後果是傷害,當然有關的例子實在太多。

總而言之,貪也好、瞋也好、癡也好,如果貪,以欲望而言,是適度的;瞋,只是內在的,並未表現於行為;癡,若不造成迷惑的話;可以說,就是前面講的“善位”──「無貪」、「無瞋」、「無癡」,如果不是如此,會造成傷害的話,肯定就是貪、瞋、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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