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124 相關大法官解釋-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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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治為憲法所保障之制度。

基於住民自治之理念與垂直分權之功能,地方自治團體設有地方行政機關及立法機關,其首長與民意代表均由自治區域內之人民依法 ... 列印時間:110/04/1518:2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 相關大法官解釋 友善列印 相關大法官解釋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 EN 第124條 縣設縣議會,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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