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也能適用住家用房屋稅率! -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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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民宿管理辦法所稱之民宿,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結合當地 ... 該處進一步說明,經營規模符合前開規定之合法登記民宿,才享按非自住住家用 ...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稅處 通訊 稅務 訊息 稅額 試算 即時 查詢 法令 資料 ● 稅務新聞 ● 本處活動 稅務新聞 民宿也能適用住家用房屋稅率! ●回目錄 發布日期: 104/7/31 發布單位: 總處─服務科 聯絡電話:   近來國人生活水準提高,越來越重視休閒旅遊,民宿業者有越來越多之趨勢,因此民宿房屋應如何課徵房屋稅,已然成為許多民眾關心的議題。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民宿管理辦法所稱之民宿,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的住宿處所。

合法登記之民宿客房數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且未僱用員工,自行經營情形下,可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得免辦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處進一步說明,經營規模符合前開規定之合法登記民宿,才享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1.5%課徵房屋稅;如具備營業規模需辦理營業登記,或未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而作民宿使用者,仍應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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