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系列~『公司法第23條與民法第184條或第 ... - 李志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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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按公司法第23條規定,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損害時,對他人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此係有關公司侵權行為能力之規定, ... 台北律師推薦--李志正律師 跳到主文 政理法律事務所--法律の専門家~Law&Life 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免費法律諮詢或有關法律案件、法律事務委託洽詢事宜,請來電:(02)8369-5898;LINEID:@legalpro;或來信至:[email protected] 政理法律事務所(地址: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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