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23條-函釋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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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侵權責任). 第23條. 公司負責人應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 公司負責人對於違反第一項之規定,為自己或他人為該行為時,股東會得以 ... 跳到主要內容 ::: 首頁 法規目錄 網站導覽 全國法規 ENGLISH 簡易版 全文檢索 請輸入檢索條件 法規名稱 關鍵字 檢索項目 全選 法規檢索 行政函釋檢索 司法裁判檢索 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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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章下載 - 【高點法律專班】
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應依公司法第23條第2項負連帶賠償責任。試問,以下 ... 並非侵權行為之責任,不以公司負責人有故意或過失為成立之要件各等語(分見原 ...
- 2【智財評析】公司侵害他人專利權時,單純掛名的公司負責人要 ...
前者認為該規定係對於「公司法人之侵權行為責任」的規定,以公司負責 ... 根據此等最高法院判例,公司負責人依公司法第23條規定與公司負連帶 ...
- 3公司法§23 相關判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法第二十八條所謂法人對於董事或職員,因執行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與該行為人連帶負賠償之責任,係專以保護私權為目的。換言之,權利之為侵權行為之 ...
- 4依公司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請求公司負責人與公司連帶賠償適用 ...
依上說明,若公司負責人執行公司業務,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公司依民法第28條規定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者,既應適用民法第197條第1 ...
- 5公司法系列~『公司法第23條與民法第184條或第 ... - 李志正律師
另「按公司法第23條規定,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損害時,對他人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此係有關公司侵權行為能力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