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云何謂『善十一』 @ 妙音書院:: 隨意窩Xuite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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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觀之,如是『十一種』,皆係事物性質之善者,故名為『善十一』。

又『善』,大致有四類(1)勝義善,涅槃之體性畢竟安穩者,勝義為涅槃之異名; ... 妙音書院『妙音書院』者,專門成就(造就)『妙音如來』之書院(中國古代教學場所稱之)也。

換言之,『妙音書院』乃是專修、專弘西方淨土,以求生『西方極樂世界』為目的之教學場所。

何以故?蓋依夏蓮居大德所『會集』之《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中之『聞經獲益第四十八』云:「、、、皆當往生彼如來土,各於異方次第成佛,同名『妙音如來』。

、、、」此乃本師釋迦牟尼佛為往生『西方極樂世界』之眾生,預為『授記成佛』之明示也。

歡迎參觀,並敬請多多指教,謝謝!阿彌陀佛日誌相簿影音好友名片 院長:[林水鎮居士],法號:[果前]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碩士;司法官高檢、乙種關稅特考法務類及格.[妙音書院]電子佛經流通處負責人;得受於上淨下空法師,又受於台北『法鼓山』上聖下嚴法師;是法鼓山會員、佛光大學委員、華衛之友、中華護生之友、法王講堂之友。

專修《淨土宗念佛法門》,求上品上生[西方極樂世界],俟證得[八地菩薩]以上果位後,再倒駕慈航至[娑婆世界],普度眾生,滿菩提願.。

【座右銘】:只要悲智雙運,即能福慧圓滿,佛[果]現[前]。

【佛法諮詢】:[email protected]關於我加入好友我的相簿我的影音 我的相簿 藏律閣藏論閣藏經閣妙音書院證嚴大師開示錄淨空大師開示錄星雲大師開示錄聖嚴大師開示錄我的學佛心得論叢-001-968 famscl's新文章標題:佛教淨宗與基督教之區別7069-云何為『眾生往生極樂忌三關』7068-云何為『眾生往生極樂之念佛真義』7067-云何為『眾生往生極樂最忌只期參禪不願往生』轉載-讚佛功德轉載-四十八願轉載-三輩往生安樂國土轉載-發願作佛轉載-佛教相信超度亡靈的功用嗎 關鍵字 中國黃曆 累積|今日loading...... 全部展開|全部收合 全部展開|全部收合 2005041823571012-云何謂『善十一』?《我的學佛心得》論叢標題:云何謂『善十一』 眾所周知:『心所』者,心所有法之略,為心王之所有,而有貪瞋等別作用之心法也。

小乘俱舍有四十四法;大乘唯識有五十一法。

即煩惱有六、隨煩惱二十、不定有四、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共五十一法。

至於云何謂『善十一』?茲依《顯揚聖教論》所開示,分述之如下:(一)  【信者】。

謂於有體有德有能心淨忍可為體,斷不信障為業,能得菩提資糧圓滿為業,利益自他為業,能趣善道為業,乃至增長淨信為業,如經說於如來所起堅固信。

(二)  【慚者】。

謂依自增上及法增上羞恥過惡為體,斷無慚障為業,乃至增長慚為業,如經說慚於所慚。

(三)  【愧者】。

謂依世增上羞恥過惡為體,斷無愧障為業,乃至增長愧為業,如經說愧於所愧。

(四)  【無貪者】。

謂於有有具厭離無執,不藏不愛無著為體,能斷貪障為業,乃至增長無貪為業,如經說無貪善根。

(五)  【無瞋者】。

謂於諸有情心無損害慈愍為體,能斷瞋障為業,乃至增長無瞋為業,如經說無瞋善根。

(六)  【無癡者】。

謂正了真實為體,能斷癡障為業,乃至增長無癡為業,如經說無癡善根。

(七)  【精進者】。

謂心勇無惰不自輕賤為體,斷懈怠障為業,乃至增長精進為業,如經說起精進住有勢有勤有勇,堅猛不捨善軛。

(八)  【輕安者】。

謂遠離麤重身心調暢為體,斷麤重障為業,乃至能增長輕安為業,如經說適悅於意身及心安。

(九)  【不放逸者】。

謂總攝無貪無瞋無癡精進為體,依此能斷惡不善法,及能修彼對治善法斷放逸障為業,乃至增長不放逸為業,如經說所有無量善法生起一切,皆依不放逸根。

(十)  【捨者】。

謂總攝無貪無瞋無癡精進為體,依此捨故得心平等,得心正直心無發動,斷發動障為業,乃至增長捨為業,由不放逸除遣染法,由彼捨故於已除遣不染污住,如經說為除貪憂心依止捨。

(十一)       【不害者】。

謂由不惱害諸有情故,悲哀惻愴愍物為體,能斷害障為業,乃至增長不害為業,如經說由不害故知彼聰叡。

由此觀之,如是『十一種』,皆係事物性質之善者,故名為『善十一』。

又『善』,大致有四類(1)勝義善,涅槃之體性畢竟安穩者,勝義為涅槃之異名;(2)自性善,慚愧及無貪無瞋無痴之五法,身性是善者;(3)相應善,心心所中與彼自性善相應而起,方成善性者;(4)等起善,自語二業及不相應法,由彼自性善相應善引起而為善性者。

是故《菩薩瓔珞經》曰:「以順理為善。

」《唯識論》曰:「以順益此世、他世之有漏、無漏行法為善。

」所謂隨心之欲,而不超軌之境界也,是名為善。

總而言之,萬法分別為五法:(1)心;(2)心所;(3)色;(4)不相應;(5)無為,此中前四者為事,後一者為理,稱曰五法事理。

此五法事理,皆不離識,故稱『唯識』。

何以故?蓋(1)心,乃識之自相;(2)心所,乃識之相應法;(3)色,乃心與心所之所變;(4)不相應法,乃心與心所及色之分位差別;(5)無為法,乃前四法之實性故也。

故《唯識論》曰:「唯識言有深意趣。

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

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彼空理所顯真如。

識自相故,識相應故。

二所變故,三分位故,四實性故。

如是諸法皆不離識,總立識名,唯言但遮愚夫所執離諸識實有色等。

」又《義林章》曰:「梵云毘若底,此翻為識。

識者了別義,識自相,識相應,識所變,識分位,識實性,五法事理皆不離識。

故名唯識。

」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所不得不知。

Monday,April18,2005妙音書院【http://blog.xuite.net/famscl/a】【http://sclfam.groups.com.tw/】【http://home.kimo.com.tw/famscl/】【http://family.club.hinet.net/famscl】【http://club.pchome.com.tw/myclub/famscl/】【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famsclnet-1/】【http://blog.sina.com.tw/weblog.php?blog_id=986】【http://club.yam.com/club/Learning/Religion/famscl/】【http://groups.msn.com/p477dr5jofi8mjdsl9vac38hh4】果前/Xuite日誌/回應(0)/引用(0)/好文轉寄1011-云何謂『不定有四』....|日誌首頁|1013-云何謂『別境五』上一篇1011-云何謂『不定有四』...下一篇1013-云何謂『別境五』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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