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民化政策時期- 日治時期 - Google Si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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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民化運動分成二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是1936年底到1940年的「國民精神總動員」,重點在於「確立對時局的認識,強化國民意識」 ... 日治時期搜尋這個協作平台 導覽無方針主義內地延長主義皇民化政策時期協作平台地圖 導覽抗日臺灣民主國霧社事件牡丹社事件1234 導覽日曆 皇民化政策時期     自1937年的盧溝橋事件開始,一直到二次大戰結束的1945年為止,日本在台灣的殖民統治邁向了另一個階段。

由於日本發動侵華戰爭,所以台灣總督府在1936年9月恢復了武官總督的設置以滿足戰時的需要。

在1933年由於日本退出國際聯盟,而導致國際聯盟對其的物資禁運懲罰,所以日本需要台灣在物資上為其提供支援。

然而要台灣人同心協力,實非台人完全內地化不可。

因此,總督府除了取消原來允許的社會運動外,還全力進行皇民化運動。

該運動大倡台人於姓名、文化、語言等全面學習日本,並全面動員台人參加其戰時工作,而這項運動一直持續到1945年二次大戰結束為止。

此種由台灣總督府主導,極力促成台灣人民成為忠誠於日本天皇下的各種措施,就是皇民化運動,終其言,為內地化的極端形式。

    皇民化運動分成二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是1936年底到1940年的「國民精神總動員」,重點在於「確立對時局的認識,強化國民意識」。

第二階段是1941年到1945年的「皇民奉公運動時期」,主旨在徹底落實日本皇民思想,強調挺身實踐,驅使台灣人為日本帝國盡忠。

     台灣總督府為推動皇民化運動,開始強力推廣要求台灣人說國語(日語)、穿和服、住日式房子、放棄台灣民間信仰和燒毀祖先牌位、改信日本神道。

由於因應盧溝橋事變之後,日軍在中國戰線的人力需求,在1937年首度徵調台籍軍夫做軍需品運輸工作,做為台灣軍無搭配輜重部隊的解決方案。

此外,殖民政府也在1940年公布改姓名辦法,推動廢漢姓改日本姓名的運動。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由於戰爭規模不斷擴大,所需兵員越來越多,日本當局也在1942年開始在台灣實施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高砂挺身報國隊、1943年實施海軍特別志願兵制度、並於1945年全面實施徵兵制除了徵兵制造成的青年大量傷亡外,台灣也在經濟方面大受打擊。

1944年後,受到盟軍25次大空襲影響,受波及的台灣農工生產值於戰爭結束前的1945年降到最低點。

若與1937年相比,農業產值只有1937年的49%,工業產值更不到33%。

煤礦由20萬公噸降到1萬5千公噸,電力供應從戰前32萬千瓦,戰後僅能供應3萬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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