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銷短視症(Marketing Myopia) Vs 行銷遠視症 ... - 頭家生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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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短視症(marketing myopia)又稱為行銷近視症,於1966年由行銷大師李維特(Theodore Levitt)提出。

行銷短(近)視症就如同企業得了近視眼一樣,只看得到近 ... 頭家生意經 跳到主文 中小企業的學習、職場、生活天地 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Jan31Tue201213:58 行銷短視症(MarketingMyopia)Vs行銷遠視症(MarketingHyperopia)   行銷短視症(MarketingMyopia)行銷短視症(marketingmyopia)又稱為行銷近視症,於1966年由行銷大師李維特(TheodoreLevitt)提出。

行銷短(近)視症就如同企業得了近視眼一樣,只看得到近在眼前的產品本身,卻看不到或忽略背後更重要的顧客需求及其所追求的利益。

行銷大師李維特對行銷短視症提出重要的概念,即「顧客不是買什麼東西,而是買解決問題的辦法」。

行銷大師李維特所主張的行銷概念的重點在於顧客的需求(needs),而非產品(product),顧客的需求才是企業生存的重要條件,而非產品本身或產品功能有多好。

換句話說;行銷短視症指的就是企業過渡將重心放在產品與技術的開發,而無形中喪失顧客利益或非滿足顧客需求的狀況下,完成錯誤的行銷決策。

不難發現行銷短視症的道理,對於企業所開發的產品,到底是為了滿足企業的需求,還是顧客的需求呢? 市場是由需求所創造的,尤其在瞬息萬變、差異化的時代,因此,客制化以及了解各個層面的需求是為各企業重要的核心,即便是完美的、功能強的、低價的,亦無法深入客戶深層的需要。

行銷遠視症(MarketingHyperopia)行銷遠視症(marketinghyperopia)於1981年由菲利普.科特勒(KotlerPhilip)及辛赫(RaviSingh)提出,指企業在生產過程當中只看到顧客,卻忽視了產品。

行銷遠視症主要發生四種狀況:企業過渡追求市場佔有率    (1)企業過渡追求市場佔有率(2)過渡企業品牌經營(3)極端地滿足顧客需求(4)重視業績的比重過於企業內部實力經營 在兩個行銷概念的前提下,企業經營勢必找出一個平衡點來維持水平,否則只因稍有不慎,即落入行銷短視症或行銷遠視症的迷思當中。

參考資料:淡江國貿EMBA行銷專題-張俊惠老師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頭家生意經 頭家生意經 頭家生意經發表在痞客邦留言(0)人氣() E-mail轉寄 全站分類:財經企管個人分類:網路行銷此分類上一篇:就是要你【讚】! 此分類下一篇:人們最喜歡在每天早上9:30和星期三分享內容 上一篇:行銷人是大騙子! 下一篇:人們最喜歡在每天早上9:30和星期三分享內容 ▲top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 參觀人氣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新聞交換(RSS) QRCode POWEREDBY (登入) 最新文章 文章分類 經營管理(7)職場物語(2)e化管理(2)職場技能(11)客戶服務(1)網路行銷(15)未分類文章(1) 文章搜尋 熱門文章 我的連結 鼎新電腦e-Go中小便利舖行業別解決方案企業通電子報 月曆 « 九月2022 »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RSS訂閱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2003-2022PIXNET 關閉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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