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成立權益侵害之不當得利 - 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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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認上訴人侵占餘款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已罹於2 年之消滅時效,亦於本院追加依民法第179 條、第197 條第2 項為請求等語。

爰依系爭契約 ... 加入會員 購買授權與點數 列印時間:110/03/2713:33 《》 以侵害行為取得應歸屬他人權益內容的利益,而不具保有利益之正當性,即應構成無法律上之原因,而成立權益侵害之不當得利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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