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刑與從刑 - 玉鼎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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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刑法的種類有兩種,分為主刑與從刑: (一) 主刑 1. 死刑 2. 無期徒刑 ... 於沒收制度修法後,從刑僅剩褫奪公權一種。

被宣告褫奪公權者,剝奪其為公務員資格以及為 ... 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刑法分則篇 主刑與從刑 主刑與從刑 Q:主刑與從刑   A:刑法的種類有兩種,分為主刑與從刑: (一)主刑1.死刑2.無期徒刑3.有期徒刑:2個月以上至15年以下,遇有加減時,得減至2個月未滿,或加至20年。

4.拘役:1日以上到60日未滿,遇有加重時得加至120日。

5.罰金:新台幣1000元以上,以百元計算。

(二)從刑於沒收制度修法後,從刑僅剩褫奪公權一種。

被宣告褫奪公權者,剝奪其為公務員資格以及為公務員候選人資格。

Sharethis: 其他QA 何謂緊急避難? 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僅有一線之隔?! 何謂原因自由行為? 怎麼樣才算重傷? 怎麼樣才能緩刑?緩刑期滿後,還會有前科嗎?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 ×  忘記密碼? 請輸入您註冊時的帳號及E-mail,系統將發送密碼到您的E-mail! 帳號 E-mail* ×  聯絡我們 姓名* 電話* E-mail* 留言* 驗證碼(四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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